泸县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事指南
(附投诉书范本)
一、 事项名称: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二、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
三、 申请条件:
(一) 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二) 投诉书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
(三) 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 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五)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办理材料:投诉人投诉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五、 供应商投诉处理联系方式:泸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0-8191721 联系地址: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4号
六、 办理时间:建议供应商于工作日上午9:00-12:00或下午3:00-5:30
七、 办理流程图: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