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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事指南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6-30 09:01:15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县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事指南

(附投诉书范本)

一、 事项名称: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二、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

三、 申请条件:

(一) 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二) 投诉书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

(三) 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 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五)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办理材料:投诉人投诉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五、 供应商投诉处理联系方式:泸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0-8191721   联系地址: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4号

六、 办理时间:建议供应商于工作日上午9:00-12:00或下午3:00-5:30

七、 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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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1).doc

泸县政府采购 供应商 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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