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10日至7月12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泸县进行了巡视。11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泸县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三个月来,泸县县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始终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抓手,以高度清醒的政治自觉、绝对忠诚的政治担当、立行立改的政治作风,扎实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截至2021年2月28日的巡视整改阶段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合力抓实整改。县委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成立了以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督查组,负责具体工作。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整改工作,先后召开5次专题会和6次常委会专门研究部署、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聚焦巡视反馈意见,召开县委常委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主题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谈心谈话,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做到举一反三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持续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强化责任落实,精心部署抓实整改。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县委主动认领、照单全收,构建了“1+2+5”整改工作格局,研究制定了《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泸县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意识形态、选人用人2个专项巡视检查整改方案以及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教育体育、水务、农业农村5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方案,将省委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突出问题,细化分解为45个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158项,逐一落实10名牵头县委领导、15个牵头单位。明确完成时限和整改要求,严格坚持不查清问题不放过、不查明原因不放过、不采取措施不放过、不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全力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三)深化督促检查,建立机制抓实整改。县委建立周调度、周督查、月推进工作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落实,每周综合组收集整改进度,督查组跟踪督办,形成通报,目前已发出巡视整改进度专报9期。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全面听取工作进度汇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及时协调处理问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见效。县纪委监委机关将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纳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每月工作清单,常态化开展监督;定期对整改进度和整改成效开展监督检查并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对整改重视不够、成效不明显的及时提醒纠正,对虚假整改、应付整改等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查处,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县委组织部建立督查督办制度,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对推进缓慢、整改不力的重要事项,实行全程督办,将巡视整改工作情况和实效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内容,对反映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及时跟进,动态解决班子和队伍建设等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政治担当,聚焦巡视反馈问题逐条逐项狠抓整改落实
围绕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的事项,县委坚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一项一项地整改,一个一个地完善,确保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对政治建设抓得不够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性教育。制定领导干部读书班方案,将党性教育纳入读书班重要内容。
二是健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工作机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召开泸县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对清单制管理工作专题安排部署,以“三单一书”为载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班子和班子成员全面查摆巡视反馈四个方面、年度民主生活会六个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四是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内容审核管理制度,完善政务“双微”通报制度,深入开展“网络安全”进机关活动。
五是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书面诫勉处理。
2.关于“理论学习制度落实不够好”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约谈提醒。县委对理论学习制度落实不够好的4个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提醒,对执行理论学习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对4个责任单位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反馈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结合泸县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度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并认真开展学习。2020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12次,其中集体学习研讨6次、专家讲座5场、集中参观学习1次,印发集中学习材料8期、个人自学材料10期。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修订完善《泸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测评细则》,组织各镇(街道)、园区党(工)委、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测评工作,通报全县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并把测评结果作为2020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是提升学习实效。严格落实《2020年全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意见》,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的通知》,2020年开展“4+N”理论课堂活动4场次,收到调研报告20篇,对5个镇(街道)、1个园区、1个县级部门开展旁听7场次。
3.关于“履行‘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县委“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主体责任。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县委专题研究党校工作,定期对党校开展调研,及时掌握办学动态。
二是压实党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调整补充党校领导班子,完善《泸县县委党校“三重一大”集体民主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制度,开展思想政治学习,全面提高党校队伍的思想政治素养,找准自身职责定位。
三是全面推进县级党校分类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党校建设项目,高标准打造党校阵地,大力开发精品课程,提升党校办学品质,切实发挥党校主阵地、主渠道作用。
四是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涉事干部给予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印发《关于加强政治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派出督导组对基层党组织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督查情况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不按规定执行的进行问责处理。
二是开展约谈提醒。县委约谈3名相关干部。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有关规定》纳入党委(党组)会、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县委常委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严肃开展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民主生活会质量得到市委督导组肯定。县级党员领导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定点参加和督导镇(街道)、园区、县级部门(单位)、国企民主生活会,从严审核会议方案、对照检查材料、批评意见等,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好效果。
5.关于“经济发展质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提升领导能力。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镇(街道)、园区、部门(单位)围绕重点领域、主导产业开展调研,全面加强对县域经济的分析研判和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能力和水平。
二是突出规划引领。科学编制《泸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出台《中共泸县县委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决定》,提出“两区两地一中心”发展定位。
三是加强招商引资力度。持续优化政务、市场、法治、人文等环境,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2020年新签约项目56个,其中100亿元以上项目1个,50亿元以上项目1个,5亿元以上项目5个,引进到位市外国内资金93.1亿元。
四是突出园区集聚效应。以园区作为工业发展主战场,建筑、医药、白酒、绿色化工、先进制造等主导优势产业集聚集群效应初显,积极推进神仙桥产业园扩区调位,完成组卷上报。“一园一区”建成区面积12平方公里,入驻企业777家,主营业务收入突破630亿元。
五是努力提升酒业附加值。依托“龙窖源”商标,整合县内优质资源,引导酒类企业抱团发展;开展“白酒+N”飞地合作模式,研发青稞酒、人参酒、龙眼酒、桂花酒等特色酒;2020年酒业实现产值300亿元,增长9.0%,白酒产业指标考核居全市第3位。
六是不断做优农业产业。扶持培育一批泸县农业品牌,建成投运年处理能力15万吨的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和日处理能力40吨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2020年粮食年产量达54.3万吨,生猪实现年出栏90.9万头,完成良种高换龙眼2800亩,发展稻虾养殖1万亩;泸县高粱+油菜现代农业园区成功创成省三星级现代农业园区。
七是高质量发展服务业。以“产业升级攻坚行动”为抓手,加快构建“4+4+3”现代服务业体系,创成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获评四川省促进服务业发展工作先进单位;文旅融合持续深化,培育精品乡村旅游点2个,2020年接待游客458万人,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6.8亿元;2020年第三产业增加值120.3亿元,增长5.3%。
2020年,全县经济发展质效提升明显,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位居全市前列。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93.9亿元,增长4.5%,居全市第2位,高于全省平均增速0.7个百分点;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9%,居全市第1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长14.5%,居全市第1位。2020年度综合目标考评居全市第一,综合实力跃居2020年中国西部百强县市第53位。
6.关于“招商引资缺乏精准定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瞄准主导产业招商。认真分析泸县招商引资比较优势、资源禀赋、主导产业发展趋势和方向,梳理主导产业及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对接名单。制定《关于招商引资缺乏精准定位问题整改的工作方案》和《2021年泸县主导产业精准招商专项工作方案》,分类梳理行业协会、联盟、专家、知名人士、3个500强名单,盯准挖掘主导产业有效信息。
二是创新招商方式。巡视意见反馈以来,围绕重点区域、主导产业细分领域,开展苏州、广州、深圳驻点招商,择优委托招商,依托龙头企业以商招商,邀请有投资意向企业来泸县实地考察座谈对接。
三是建章立制优化考核。县委专题研究制定《泸县2021年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2021年招商引资考核办法》,统筹、指导各镇(街道)、园区及部门(单位)高效精准开展招商工作。
四是强化干部关心关爱。近五年,我县在招商一线提拔任用干部53人,其中巡视以来提拔任用干部11人。对长期外派和挂职招商一线的人员,在年度考核、评优选先方面加大倾斜力度。
7.关于“污染治理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站位,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县委、县政府召开生态环境保护专题会,压紧压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及时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二是重拳出击,开展违法违规项目整治。对违法违规项目立案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完成整改。制定《泸县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问题整治方案》,在县域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对清理出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均已完成整改。
三是建章立制,规范建设项目监管。制定《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关于建立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机制的通知》,建立健全项目环境管理信息共享、问题处理机制,畅通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问题处理渠道,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园区及属地政府的环境监管职能,实现建设项目规范管理。
8.关于“濑溪河、九曲河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上下联动,深入开展河长制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濑溪河流域污染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泸县2020年濑溪河水质达标攻坚方案》《泸县2020年濑溪河河长制工作考核细则》《濑溪河泸县段“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17—2020年)》,系统编制2021—2025年保护方案,全面完成2020年濑溪河河长制工作清单任务。根据监测数据,2020年泸县濑溪河官渡大桥断面(出境断面)平均水质达到Ш类,九曲河平均水质达到Ⅳ类。
二是对标补短,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完成九曲河和濑溪河沿河14.5公里截污干管建设、县城和濑溪河流域11个一级场镇雨污分流改造、光明社区等14个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改造、4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三是综合施策,开展流域协调治理。完成奇峰、曹市等3座水电站的退出整改工作;拆除濑溪河流域粪肥养殖设施42户298亩,降低养殖密度33户505亩,拆除鱼塘边养鸭设施17户,推广种养结合生态示范点58处1887亩;泸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心建成投运;从生态流量、面源污染等多方位、多渠道,共同推进流域综合治理。
9.关于“民生保障短板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推进电网改造进度,2021年底完成计划内26个村农网改造计划,力争完成剩余9个村农网改造。2015年以来,我县共争取农网改造资金4.1亿元,改造村129个,全县户均容量从1.34kVA提升到了1.94kVA,极大提升了居民用电质量。
二是大力推进全域供水、供气和道路提升工程,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截至目前,“全县共饮长江水”项目一期工程已完成初设编制、审查、批复工作,工程完成后,将解决剩余6个镇共饮长江水问题;初步形成全域供气项目方案,并开展安全评估和资产评估,对燃气企业进行整改和整合,推动和解决全域供气问题;道路提升项目计划投资1.3亿元,在全县实现“村村通”公交和“社社通”水泥路的基础上,对原有部分道路进行改造提升,完成云龙至杨九段、方洞至屈氏庄园段、牛滩至得胜段等公路改造规划设计、立项等准备工作。
10.关于“‘大班额’‘入园难’‘入学难’”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推进城区学校改扩建工程。城北幼儿园正在加快推进第一层主体工程建设,预计2022年春期可开园招生,可提供学位450个;惠济路幼儿园完成工程招投标,正签订施工合同,预计2021年秋期开园招生,提供学位270个。城区新建公办小学1所,已完成项目规划、选址等工作,提供学位2160个。泸县二中城东初级中学(自强学校)实施改扩建工程,建成后将提供学位2000余个。
二是保质保量化解大班额问题。召开全县教体系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化解工作推进会,制定《泸县教育和体育局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实施方案》,通过学校就地拆分重组学生,全县新增班级48个,新招教师241人,调整教学用房48间,召开2020年大班额化解工作总结会,完成大班额化解。
三是规范招生行为。印发《泸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对符合城区公办义教阶段学校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摸底,全面落实招生政策,切实规范招生行为。
11.关于“全县乱建寺庙、乱塑宗教神像”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细化工作举措。对照反馈问题,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并加强监管。
二是持续跟踪管理。加强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开展“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增强信教群众依法信教意识,引导信教群众到开放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活动。强化“两乱”治理工作动态监管,举一反三,对已治理的工作再排查,严防死灰复燃。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修订完善治理工作方案,将“两乱”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建立“两乱”长效管控机制。
12.关于“基督教聚会点”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实施源头治理。进行全面摸排、治理,完善动态管控台账,并进行动态监管。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开设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栏,强化信教群众教育引导,增强依法信教意识。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印发相关实施方案,建立动态管控和治理协作机制,进行常态化管控。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3.关于“县委没有坚持‘严’的主基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研究制发2021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学习。县委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和县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安排部署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头分析正风反腐、行业系统专项整治、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的理论功底和执行能力。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管理工作机制,梳理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规定,制定年度职责任务清单,固化量化到各级党组织,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每月制定重点任务计划清单和重点任务完成清单。修订《镇(街道)、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深化落实《党委、政府及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办法》,进一步强化对各镇(街道)、部门(单位)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监督和考核。巡视意见反馈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共拟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事项766项,推动开展重点工作315项。
三是针对巡视反馈问题,给予违反纪律的涉事干部党内警告处分。强化举一反三,开展领导干部出国(境)证照管理自查自纠。组织业务人员开展培训,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管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因私证照。
14.关于“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着力解决领导干部抓早抓小主动性不强、措施办法不多的问题。强化对廉政风险点的梳理和管控,及时抓早抓小,省委巡视以来,各级各部门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67人。各级党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讨论活动,切实将纪律挺在前面。深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巡视意见反馈以来,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民医院等重要单位开展党性教育,并在全县13个部门(单位)开展了党课、法纪教育课,组织镇(街道)和县级部门(单位)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县处级干部学习警示教育读本,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等重点岗位人员旁听法院庭审等,提高党性修养,树牢初心、廉政履职、勇担使命。
二是紧盯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对巡视反馈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在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教育体育、水务、农业农村5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同时开展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突出重点环节、“关键少数”开展风险点查找和防控。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以来,部门(单位)自查梳理,发现行业问题163个,已督促完成整改114个,正在完善措施并开展整改45个,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处理4个,同步研究建立健全《泸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管理办法》《泸县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办法》《泸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等21项制度。
三是强化“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的部门(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监管,层层传导责任压力。
15.关于“做深做细日常监督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清退整改。截至目前,清退违规发放资金款项比例达98.57%,除领款人死亡、刑拘和重病、暂时无法联系的离职人员以及家庭困难几类特殊人员外,已全额清退完成。对离职无法联系、家庭困难人员继续追缴。
二是加强对同级党委“三重一大”决策的纪律监督。全县纪检监察组织通过列席会议、调阅资料、项目核查、下沉走访、精准巡访等方式强化对部门(单位)“三重一大”决策情况的同级监督,并严格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两为主一报告”制度。巡视意见反馈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通过列席会议、抽查“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等方式参与同级监督311次,发现问题26个,督促完成整改24个,剩余2个问题整改中。
三是健全日常监督评估机制。结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管理工作,各级纪检组织每月对党组织及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情况进行审核评估,出具评估意见书,督促责任落实。巡视意见反馈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组织出具评估意见书132份,督促整改问题131个。
四是丰富完善日常监督方式手段。制定《日常监督操作流程》,明确27种纪检监察日常监督主要手段及操作流程,进一步找准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和发力点。每月制定监督清单,紧盯“关键少数”开展监督。
16.关于“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分管与纪检监察不相关的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深化“三转”。全面清理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职责分工,严格执行分工备案制,对纪(工)委书记分工进行备案审查。截至目前,20个镇(街道)党(工)委对纪(工)委书记分工全部进行了调整,按照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履职要求,研究制定《关于规范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履职的八条规定》,明确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镇(街道)审查调查工作操作规程等纪律要求以及在监督执纪过程严禁的18种情形和行为。深化镇(街道)纪(工)委清单制管理工作,指导镇(街道)纪(工)委紧盯“三张清单”和会商研究关键环节,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工作任务具体化。2020年,部署职责任务清单31项,完成31项,完成率100%;全县20个镇(街道)细化重点任务共1120项,月均4.7项,完成1074项,整体完成率95.89%。
二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修订《镇(街道)和县级部门(有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将党(工)委支持纪(工)委履职和主动接受监督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增强基层纪检工作履职保障。完善《泸县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坚持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派驻(出)纪检组组长述职述责述廉制度,强化对纪检干部履责情况考核。
17.关于“派驻监督作用发挥较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派驻改革。优化派驻纪检监察组织结构,结合派驻单位特性、派驻干部学历、专业结构、工作能力等特点,组织调整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1人,组间调剂2人。充实力量配备,根据编制空缺情况,从系统外选调5名优秀同志补充进纪检监察组。制定纪检干部年度培训计划,采取送培训基地、上挂锻炼、跟班学习、办理专案等方式培训培养干部,提高干部履职能力。2020年共培训233人次,其中,巡视意见反馈以来,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四讲四比四做到”主题教育培训96人次,全县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
二是健全完善协作区工作机制。将全县17个纪检监察组编入4个协作区,由县纪委监委领导划片负责,综合调配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廉情分析、线索研判等协作区工作机制,强化问题线索管控。制定《泸县协作区案件交叉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审查调查工作错误识别指南》,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内部控制规程》,开展派驻纪检干部培训,提高审查调查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纪检工作清单制管理和审核备案制,明确日常工作重点。
三是强化问题整改。对履职不力的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分别给予组织调整、谈话提醒;加快推进派驻机构日常监督试点工作,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强化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和“关键少数”的日常监督。
四是强化“以案促改”,坚持重大案件“一案一警示”。在典型案件案发单位及主要领导违纪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违纪行为,深挖问题根源,建立预防机制。
18.关于“执纪执法震慑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优先查办科级干部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一步完善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积极拓展线索来源。全面起底2016年以来反映科级干部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确保问题线索无遗漏。
二是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持续开展工程招投标、建筑企业资质审批、医疗卫生行业系统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2020年以来共收到问题线索16件,处分17人,组织处理12人。巡视整改以来,在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教育体育、水务、农业农村等5个重点领域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整治,目前已全部起底上述重点行业投诉举报,重点针对项目资金、审批监管、验收结算开展监督检查。
三是坚持对重大典型案件开展“一案双查”。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持续深入开展“以案促改”,通过对照案件开展自查自纠、关键岗位谈话提醒、对照问题建章立制等,强化领导责任和岗位责任,构建“三不”一体惩防体系。
19.关于“住建领域乱象丛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泸县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共排查问题100个,已完成整改95个;建立健全《泸县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实施细则》《关于页岩气勘探开发项目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意见》等长效机制。
二是加快推进玉蟾山温泉度假区整改进度。以《玉蟾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为指导,完成《玉蟾山风景名胜区玉蟾山前旅游接待服务区详规》编制;对相关企业将商业项目按私家别院进行宣传和销售的行为进行调查,责令规范整改并进行统一管理;制定专项治理方案,依法整治违建行为,并举一反三,对全县域范围在建项目进行违建专项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三是深入开展全县在建商品房项目容积率专项检查。制定《泸县容积率调整管理办法》,对在建项目违法建设和超容积率建设行为进行全覆盖巡查。督促相关项目开发企业完清其所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对其违规超建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是督促友豪置业公司完善收尾工程。协助督促企业筹集资金3745万元,用于工程建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逐一解决群众反映的住房供水、排污、漏水和安全隐患等问题,开展C地块商品房预验收工作。
五是全面依法追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经查,19个项目中有2个项目符合免缴政策,16个项目已于2020年12月全部追缴到位,剩余1个项目正在追缴中。制定《泸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办法》,开展长效治理。
六是规范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深入开展全县在建工程民工工资清欠行动,排查治理欠薪项目,全县在建工程已全部设立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持续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运行使用,形成“一个窗口、一张表单、并联审批、一次性告知”审批机制。
七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反馈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情况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0.关于“土地出让与监管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依法立案查处。根据《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责令违规企业退还违法占用土地,已对违法占地行为进行处罚,并无偿移交违法占地所建设的地面建(构)筑物,按法定程序对土地及地面建(构)筑物进行公开拍卖;制定《泸县土地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制度》《泸县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占地行为。
二是加强农用地监管力度。针对设施农用地违法改变用途的问题,采取完善用地手续、恢复农业用途、拆除复垦等方式整改到位,并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2016—2020年期间,对32个单位(个人)违法占用农用地立案调查,2020年5月已查处到位并结案,没收非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7.4186万平方米,拆除建筑物和其他设施0.3158万平方米,处罚罚款194.9063万元。印发《泸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强化耕地保护。
三是强化部门联合。全面摸排2013年以来全县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建立完善摸排、核查台账,下步将按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依法开展分类处置;印发《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制度联合执法和动态巡查机制,依据部门职能职责建立多部门联审联办机制。
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反馈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情况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1.关于“项目规避招投标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规避招投标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排查2018年以来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严肃查处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并处行政罚款。
二是提升业务水平能力。通过印发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汇编,积极开展招投标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提高项目业主依法招标意识,严格遵守招投标规定。
三是健全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规范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严格落实《泸州市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精神;加强工程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投标常态化监管的通知》。
四是开展水务系统专项治理。经自查,2012年至2019年县水务局21个直接委托可研规划设计项目符合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9个项目未按规定程序签批,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处理。印发《泸县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明确审批流程,坚决杜绝规避招投标行为。
22.关于“教育行业问题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追责问责。给予县教育体育局原安办主任罗国树开除党籍、公职处分,审判机关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25万元;给予其余3名涉事人员党纪政务处分。
二是规范办学行为。给予涉事学校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县教育体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2020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通知》,组织召开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培训会。修订完善民办学校年检标准,组织第三方对民办学校2020年办学行为进行评估。开展2020年寒假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督查工作。
三是做好以案促改。在违纪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召开案件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警示教育、集体约谈、个别约谈、廉政党课及法纪教育课。制定《泸县教体系统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及6个子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推进会、后勤服务领域治理工作会,扎实开展行业治理。
23.关于“公务用车问题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违规租车行为清理。全面开展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自查自纠工作,已终止相关单位违规租车行为。针对县水务局公车使用问题,纳入水务系统专项整治。
二是开展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专项督查,对发现的无修车台账、无公务用车专用停车位等问题交办各责任单位限时完成整改。
三是完善公务出行办法,规范租车行为。完善《泸县公务出行保障办法(试行)》,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合法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车辆企业,保障县级各部门(单位)、玉蟾街道办事处公务出行。各镇采取就近原则租赁合法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车辆,保障各镇公务出行需求。不定期抽查监管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规范全县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24.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有反映”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约谈提醒涉事干部,督促2人退出违规用房,追缴金额0.21万元。
二是制定《泸县干部周转房管理办法(暂行)》,建立周转房动态清理抽查、督促腾退住房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周转房管理。
三是加强领导干部政治思想教育。把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纳入党校主体班教学内容,将党章党规党纪列入中心组常态化学习范畴,2020年累计开展县委中心组专题学习12次。
四是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运用12380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大提醒、函询和诫勉力度。
25.关于“有的镇(街道)宣传标语、口号过多过滥”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整改。督促相关镇(街道)开展户外社会宣传自查,及时整改违反广告制作审批制度问题,抓好举一反三。
二是督促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对横幅、喷绘、LED显示屏等户外社会宣传载体及宣传内容开展排查清理,建立清理台账,及时清理破损、翻卷、过时的宣传标语。
三是印发《泸县户外社会宣传载体和内容管理工作清单》,严格控制基层单位宣传数量、规格等,切实抓好“制作前阵地规划与报批、制作中内容审核校对、制作后强化管理”等工作。
26.关于“为基层减负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完成年度精文简会目标任务,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要求,2020年全县文件、会议数量在2018年基础上减少三分之一以上;建立完善办文办会工作机制,将精文简会等为基层减负有关工作要求纳入县委、县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修订完善公文处理相关制度,对全县性文件会议实行计划管理,加强对文会工作的统筹指导督查。
二是优化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对2020年纳入计划管理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广泛征求、研讨、精简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科学制定2021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定期梳理镇(街道)、园区接受县级部门督查检查考核情况。强化过程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对未经审批擅自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批评,纳入当年综合目标考核,对工作流于形式、报告内容空洞的事项,取消当年计划且不再纳入次年计划。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27.关于“县委常委会讨论重大事项有议而不决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立行立改,推进项目建设。2020年12月完成县城雨污分流管网项目工程质量验收。
二是举一反三,梳理落实情况。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重大决策三方会审制度,对全县“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督促落实。
三是严格审核,实现科学决策。从严执行县委常委会决策事项审核制度,对拟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研究的议题会前充分论证和酝酿沟通,坚决防止议而不决现象。
28.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对相关人员开展约谈提醒,印发《泸县人民政府进一步严格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明确土地出让程序及要求。
二是对“三重一大”集体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部门党组织负责同志开展约谈提醒,并督促修订党委(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
三是完善制度规范。修改完善《泸县镇级和县级部门“三重一大”集体民主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暂行)》,分级分类明确事项范围,规范决策及执行程序,进一步规范监督、考核方式。
四是强化日常监督,健全审查备案机制。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每月报送县纪委监委审核备案,相关纪检组织通过列席会议、查阅原始记录等方式,强化对“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组织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抽查17个单位重要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发现一般性问题129个,督促全部完成整改。将“三重一大”集体民主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县委巡察工作重要内容,强化政治巡察利剑作用。
29.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优”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班子结构模型分析。开展领导班子年龄、性别、专业等结构模型分析,结合县乡换届对结构不优的领导班子进行调整优化。
二是实施引才工程。通过“百名硕博进龙城”“鹊桥计划”、公开招考急需紧缺选调生引进等方式,2020年引进硕博士103名,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10名。实施年轻干部“131”培养计划、“双20”培养计划、招商一线培养计划。已选派30名同志到“六个一线”和重庆荣昌、永川挂职,干部招商、经济、建筑等方面专业素能得到提升。
三是建立人才库。分层分类建立全县医药、农业、建筑、新能源等专业干部人才库。
30.关于“县委‘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导向不够鲜明”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五个一”驻村帮扶、村(社区)“两委”换届等重点党建工作,党员县级领导积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深入联系镇(街道)村(社区)、分管领域和联系部门(单位),加强党建工作的指导督导。
二是高标准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成立了以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20个督导指导组。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换届后班子成员年龄、文化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下降4.82岁,班子成员平均年龄下降4.17岁,班子成员中有务工经商、产业发展等经历人员占比提高13%。实施年轻干部“131”培养工程、“双30”六个一线锻炼,建立健全基层一线干部培养选拔链。
三是压实书记抓党建责任。制定《2020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召开镇(街道)、部门(单位)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上级党组织依据述职评议和实地考核结果,并结合平时调研了解,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是开展中组部农村党员分类管理试点。将全县20575名农村党员分为四类进行管理,督促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建立支部手册调阅制度。
五是开展约谈提醒。约谈5名责任人,督促相关单位党务领导干部加强学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务干部业务培训。
31.关于“有的干部缺少为民情怀,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愿担当”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相关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遗留项目的牵头领导、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和工作任务,每月跟踪项目进度。根据反馈情况,将项目推进情况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优评先相结合。
二是持续推进“走进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活动,涵养干部为民情怀。强化领导干部监督力度,对于出现不想担当、不愿作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
三是成立工作专班,定期召开联席会,研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加强重点环节攻坚力度。深入镇(街道)实地调研,全面摸排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遗留问题,形成工作分析报告,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置方案,明确处置办法和操作流程。
32.关于“个别领导干部严重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追责问责。立案查处在项目审批、建设中乱作为干部4人,督促职能部门按相关政策规定从速完善相关项目手续。从严从快查处巡视后发现的履职不力、不作为的责任人13人。
二是开展作风整治。拓展“纪检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模式,开展“阳光问廉”20场,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135个。聚焦执行不力、政令不畅等7个方面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开展营商环境作风整治。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选聘17名特约监察员收集企业和重点部门反映的作风问题。持续纠“四风”、治“歪风”,2020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8件88人,党纪政务处分70人。在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教育体育、水务、农业农村等5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通过自查自纠、强化线索摸排、督促建章立制等方式,着力规范行业不正之风。
三是研究制定《日常监督操作流程》,将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纳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明确监督主要手段及操作流程,进一步聚焦岗位职责,强化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日常监督管理。
33.关于“干部日常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管理不严”问题整改力度。各镇(街道)、部门(单位)对照相关工作纪律要求,强化上下班考勤、请假、值班值守、纪律规定等制度执行。进一步压实各镇(街道)、部门(单位)主体责任,将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强化干部日常监管。
二是加强工作纪律督查力度。选派专人组建3个督查组,不定期抽查单位干部上下班出勤、值班、工作作风等情况,建立干部日常管理长效监督检查机制。巡视以来,已开展专项督查2次、暗访5次,通报单位5个。
(四)落实巡视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34.关于“县委对整改工作政治站位不高、组织领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紧盯突出问题,持续用力整改。针对上轮巡视反馈的“小官贪腐”等问题开展案件查办“回头看”。有序开展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教育体育、水务、农业农村5个重点领域专项治理,通过系统治理,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进行深度整改,确保全面整改到位。
二是定期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推进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意见,县委召开5次专题会、6次常委会研究解决整改推进中的具体问题。
三是建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集中整改期间建立周调度、周督查等工作机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5次调度会,印发9期督查专报,狠抓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
四是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及整改实效纳入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并将巡视整改情况纳入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
35.关于“上轮巡视反馈的超容积率项目未追缴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对上轮巡视反馈超容积率应补交土地出让金的项目未追缴到位的问题,成立问题整改工作组,制定整改方案和分类处置办法,依法开展追收。
二是实施联合审查项目方案设计,对所有房开项目进行验线核查,不定期开展规划巡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管理的通知》,坚决杜绝未批先建、违规超容问题。
36.关于“审计指出的减税降费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分类处置应退未退资金。截至目前,除公示期满逾期未办理退还手续的相关保证金外,其余已全部完成清退。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修订完善《泸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涉及的其他保证金已按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停止征收。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督查考核工作计划,进行跟踪问效,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加大减税降费惠企利民政策宣传,在办税服务大厅成立纳税服务工作室,开展现场咨询,开通短信平台和征纳互动平台推送优惠政策、申报提醒等纳税服务。巡视整改以来,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短信推送15万余条,开通纳税服务咨询热线,累计接答1.5万个咨询电话。2020年全县新增减税降费累计1.65亿元。
37.关于“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认真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联合开展督促检查,截至目前,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检视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是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制定《泸县贯彻落实〈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开展经常性政治体检。推动“走服引”常态化制度化,结合春节“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特困职工、贫困群众、残疾人士等81526人,推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三、坚持常态长效,持续发力全面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下一步,泸县县委将以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强的政治定力,持之以恒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巩固和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泸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理念,持续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泸县落地落实。切实担负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以坚定的决心、超常的举措、扎实的作风,毫不松懈地把整改工作抓实抓细,不断深化和拓展巡视整改成果,确保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二)压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清单制管理工作,以“三书一单”为载体压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持续深化纪检体制和监察体制改革,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锲而不舍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始终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三是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三个聚焦”作为监督重点,高质量推进县委政治巡察全覆盖,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三)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扎实做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一是以整改具体问题为切入点,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找准问题根源,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防范措施,及时把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二是紧盯五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做好制度的“废改立”,该完善的尽快完善、该废止的及时废止、该新建的及时新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遏制违纪违法行为,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三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常态化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对执行制度搞变通、打折扣、有规不依、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坚决严肃问责。
(四)加强成果转化,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纳入全局工作之中,把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系统整改、集中整改;与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十四五”开局起步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用好巡视反馈成果,扩大巡视整改效应。通过转变干部作风,加强廉政建设,完善制度机制,激发出更加优良的工作作风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果彰显巡视整改落实的新成效,奋力建设“两区两地一中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0—8196206;电子邮箱:845334850@qq.com;邮政信箱:泸县花园路3号县委巡视整改办。邮编:646100。
中共泸县县委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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