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泸县中小学研学实践基地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泸县教育和体育局 泸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遴选2021年度泸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营地)的函》(泸县教体函〔2021〕124号)相关安排,由县教育体育局和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共同组成了核查认定组,对申请认定县级中小学研学实践基地(营地)的单位(公司)进行了申报资料审阅和现场核查认定。同意四川泸县宋代石刻博物馆(屈氏庄园博物馆)、泸县禁毒教育基地、泸县中小学生禁毒·法治教育基地和泸县龙河研学劳动实践基地等4个单位(公司)命名为“泸县中小学研学实践基地”。现将核查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县教育体育局联系,联系人:曾靖,电话:0830-8193452。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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