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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五号)

来源: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1-06-02 09:58:50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泸县统计局

泸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62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111日零时全县城乡人口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15076人,占41.2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49286人,占58.7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5835人,乡村人口减少121809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9.18个百分点。

 

 5-1 镇(街道)普查城乡人口




单位:人

镇名

常住人口


居住在城镇

居住在乡村

全县

764362

315076

449286

  玉蟾街道

122734

110757

11977

  福集镇

33473

5330

28143

  嘉明镇

29961

11921

18040

  喻寺镇

28365

9813

18552

  得胜镇

35002

8804

26198

  牛滩镇

30357

9482

20875

  兆雅镇

32722

17006

15716

  玄滩镇

64998

26343

38655

  太伏镇

49876

8200

41676

  云龙镇

39100

17661

21439

  石桥镇

27405

7094

20311

  毗卢镇

28037

10842

17195

  奇峰镇

30473

10979

19494

  潮河镇

36611

12032

24579

  云锦镇

46717

16722

29995

  立石镇

28354

10157

18197

  百和镇

32956

6817

26139

  天兴镇

17528

3776

13752

  方洞镇

28866

8748

20118

  海潮镇

20827

2592

18235

 

    二、流动人口[4]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9578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52109人,增加43679人,增长83.82%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泸县 第七次全国人口 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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