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公安局
泸县交通运输局
通 告 泸县公通〔2021〕2号
为保障海潮沱江大桥建设工程施工顺利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泸富路与海潮沱江大桥交接段实行封闭施工,特此通告如下:
一、封闭时间: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起至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四日止。
二、封闭期间,车辆绕行路线:
(一)小型车辆经以下路线绕行:
1.海潮←→卷子坪←→高寨。
(二)大型车辆经以下路线绕行:
1.海潮(海红路)←→灰磨石(福高路)←→高寨。
三、封闭路段除施工车辆外,禁止一切车辆通行。车辆行驶应严格按照本通告规定,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指挥,谨慎驾驶。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四、请各单位和市民给予理解和支持,根据封闭时间提前做好出行安排,合理选择出行路线。
特此通告!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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