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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整改任务第十五项第4条整改措施)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来源:县经开区 发布时间:2020-11-14 08:52:09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整改任务第十五项第4条整改措施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沱江是长江重要的一级支流。由于长期不合理开发利用,导致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问题叠加显现,加之部分地区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水环境质量下降明显。流域内38个省控以上断面中,Ⅳ和Ⅴ类水质断面比率从2013年的29.0%上升到2016年的66.7%

责任单位

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泸州医药产业园区

责任人

王斌    徐友群

联系电话

0830-8196886    0830-6535113

整改目标

泸县经开区新建污水管网3.4公里,累计完成18.4公里;泸州医药产业园区新建截污支管3.72公里,累计完成14.62公里。

整改措施

201812月底前累计完成泸州医药产业园区和泸县经开区城西工业园区33公里截污支管建设,有效提升工业集聚区废水收集处理率。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整改主要工作:完善泸县经开区、泸州医药园区雨污管网建设。

2.建成后,园区全面实现“雨污分流”,污水经管网收集进入县城市政污水管网。

备注:公示表针对工程建设、关停搬迁两类整改任务。


整改任务 泸县 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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