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整改任务第十五项第4条整改措施)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整改任务第十五项第4条整改措施)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沱江是长江重要的一级支流。由于长期不合理开发利用,导致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问题叠加显现,加之部分地区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水环境质量下降明显。流域内38个省控以上断面中,Ⅳ和Ⅴ类水质断面比率从2013年的29.0%上升到2016年的66.7%。 |
责任单位 | 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泸州医药产业园区 |
责任人 | 王斌 徐友群 |
联系电话 | 0830-8196886 0830-6535113 |
整改目标 | 泸县经开区新建污水管网3.4公里,累计完成18.4公里;泸州医药产业园区新建截污支管3.72公里,累计完成14.62公里。 |
整改措施 | 2018年12月底前累计完成泸州医药产业园区和泸县经开区城西工业园区33公里截污支管建设,有效提升工业集聚区废水收集处理率。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整改主要工作:完善泸县经开区、泸州医药园区雨污管网建设。 2.建成后,园区全面实现“雨污分流”,污水经管网收集进入县城市政污水管网。 |
备注:公示表针对工程建设、关停搬迁两类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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