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关于依法注销行政许可期限届满未申请
延续经营货运企业的公告
全县各道路运输企业、县所各股、室、队:
为了进一步加大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力度,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和第七十条第(一)项“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的规定,本单位决定对核查出的许可期限届满未延续的2家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见附件)依法予以注销。
请以下被许可人(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交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逾期不交回的,视为作废。
如对本注销决定有任何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泸县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泸县人民政府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未申请延续经营货运企业明细
泸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2020年7月8日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逾期未申请延续经营货运企业明细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经营许可证号 | 有效期起 | 有效期止 | 经营范围 | 注册地 |
1 | 四川丰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李文忠 | 510521100001 | 20191107 | 20200506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 奇峰镇 |
2 | 泸州恒宇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于道贵 | 510521001278 | 20190617 | 200200616 | 普通货运 | 嘉明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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