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泸县财政局(招标方)委托,拟对泸县财政局代管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773-2041GNSCFWCS1150
2.采购项目名称:泸县财政局代管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项目
3.招标方:泸县财政局
4.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共一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在泸县范围内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1家,代理全县代管资金存放业务,代理期限3年。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财政部《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财库〔2013〕46 号)“财政部门应选择同城银行经办机构作为财政专户开户银行,不得在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银行经办机构开设财政专户”的规定,供应商须为在泸县城区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8、具备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9、具有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资格,能提供县级集中支付代理服务。
10、能够对单位往来款收入明细进行二次录入。
11、具备建立虚拟账户的条件,满足不同种类资金,分账核算。
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0年06月28日至2020年07月07日止,每天0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7号楼2301号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领取。
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8日10:00(北京时间)。
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7月08日10:0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7号楼2301号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十、联系方式
招标方:泸县财政局
通讯地址:泸县财政局
邮编:646000
联 系 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830-8183389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7号楼2301号
邮 编:646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0-3161022
传 真:0830-3161022
2020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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