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婚姻登记办理相关工作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避免扎堆登记,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现制定如下疫情期间婚姻登记工作方案。
一、实行分时段预约办理。婚姻登记所有业务(包含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实行电话预约,按照先预约排号,再办理婚姻登记,未预约或预约不成功的不予办理。工作日全天受理结婚登记30对(上下午分别受理15对),离婚登记8对(上下午分别受理4对),补领婚姻登记20对(上下午分别受理10对)。所有婚姻登记服务需提前1天电话预约,办理时资料不齐或其他原因不能办理的需另行预约。预约电话:0830-8170207。
二、取消候登服务。依次办理婚姻登记相关业务,每个婚姻登记窗口一次只允许一对当事人办理业务。
三、缩短办理时间。为有效防控疫情,工作日期间婚姻登记大厅每天3次消毒,消毒期间不办理业务,办理时间调整为9:00-11:30,14:00-16:30。
四、严格进出管控。当事人现场登记时,未佩戴防护口罩、不配合监测体温或拒不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的,婚姻登记处有权拒绝服务对象进入婚姻登记服务大厅,由此产生的任何问题由服务对象自行承担,陪同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进入婚姻登记大厅。
本公告于疫情结束后失效,失效日期不再另行通知。
泸县民政局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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