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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4/2/27 12:33:21

2020年起 泸州将取消死亡证明、户籍证明等证明事项(附清单)

来源:市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9-12-18 18:21:42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泸州市市本级证明材料取消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正式印发,泸州市本级共取消证明事项949件。

自2020年1月1日起,审批部门不得向申请人索要取消清单中的证明材料,其中包括死亡证明、户籍证明、工作单位收入证明等。各区县已清理证明事项4960项,拟全部予以取消,全市预计全年减少证明材料150万件次。

此次公布《清单》涉及27个市级部门,共取消证明事项数量949件。其中,直接取消数量为112件,仅告知承诺数量为130件,告知承诺加其他替代方式274件。

泸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零证明”不等于“无证明”或不需要证明。经过全市44个市级部门、7个区县政府、6个园区管委会比照“三清单一指南”进行梳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取消方式上,根据具体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当事人告知承诺、信息共享、部门间协查、部门自行调查核实等方式替代群众、企业提交证明材料;以数据共享方式代替证明材料提交的,由数字经济发展局加快“证明事项支撑平台”建设,将出生信息、死亡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车辆信息、社保信息等高频数据尽快归集并实现运用,加快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

据悉,泸州市民政、人社、公安、卫健等部门已完成《泸州市死亡人口信息归集和共享办法》等协查机制建设14个,形成《协查单》《协查反馈单》等标准文本45个,已开展实质性运作。

此外,对泸州市民在市外办事,需泸州相关机构出具证明材料的,相关机构在职能职责范围内应当出具。对有关证明材料应当由市外机构或者组织出具,泸州行政机关不能通过信息共享和网络核验的,证明材料可以由申请人提供。

川江都市报记者 方霞

附>>泸州市市本级证明材料取消清单

泸州 取消 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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