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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泸203H75页岩气勘探平台项目临时使用土地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20 18:55:28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县自然资批复〔2019〕105号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泸203H75页岩气勘探平台项目临时使用土地的

批  复

 

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泸203H75页岩气勘探平台项目临时用地申请已收悉。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解决油气勘探开发用地问题的复函》(川自然资函〔2019〕197号)等规定和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泸203H75页岩气勘探平台项目临时占用泸县喻寺镇谭坝村、雷坝村集体土地,用地面积:1602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024平方米(其中:耕地12555平方米[含基本农田12555平方米]、园地1753平方米、其它农用地1716平方米)(详见:附件)作为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二、涉及环保、水务等部门职责的,请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临时用地不得占用生态红线及各级各类保护区。

  三、你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临时用地上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如遇规划建设需要拆迁,应无条件服从。同时落实安全职责,不得非法开采。

  四、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中确定的土地复垦要求和标准,做好复垦计划,履行土地复垦职责和义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土地复垦保质、保量并按期完成。

  五、其它事项你公司应严格按照临时用地协议约定执行。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审批专用章1)

2019年12月20日

 

 

 

 

 



 

附件:

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泸203H75平台临时用地情况明细表

被用地单位名称

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备注

(街道)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其它农用地

喻寺镇

谭坝村(原谭坝村8组)

6

2670

2670

793

1753

0

0

124

0

0


喻寺镇

谭坝村(原谭坝村9组)

6

13143

13143

11584

0

0

0

1559

0

0

喻寺镇

雷坝村(原雷坝村1组)

8

211

211

178

0

0

0

33

0

0


合计

16024

16024

12555

1753

0

0

1716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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