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发改行审〔2019〕57号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泸县页岩气钻井平台35kV供电工程(一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西藏明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向泸县发展和改革局报核准泸县页岩气钻井平台35kV供电工程(一期)的请示》(明诚函﹝2019﹞3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7年本)》、《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川发改〔2018〕23号),原则上同意建设该项目。
一、项目名称:泸县页岩气钻井平台35kV供电工程(一期)工程。
二、项目业主:西藏明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代码:2019-510521-44-02-351327。
四、项目建设地点:泸县太伏镇、兆雅镇、云锦镇、奇峰镇、得胜镇、玄滩镇、方洞镇、喻寺镇、嘉明镇。
五、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单回段:线路从双回路段N72号起,分别至1#井、2#井、4#井电缆终端塔止,新建35kV单回线路路径全长约20.22km,其中1#井线路路径长9.82km、2#井线路路径长7.8km、4#井线路路径长2.6km。导线型号采用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地线型号采用JLB20A-50型铝包钢绞线;除1#井线路中N16-N17段、4#井线路中N4-N5和N8-N9段不架设地线,其余段均架设单地线。
双回段:线路起于110kV永利变,止于沙湾附近处N72号塔。额定电压35kV,双回路架设,线路路径长约19.765km,其中同塔双回架空约2×19.7km,双回电缆2×0.065km。导线型号采用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电缆采用YJV-26/35-1×300mm2型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单芯电力电缆,地线型号采用JLB20A-50型铝包钢绞线。
T接:从单双回主线上进行T接至H10、H26、H40、H41各平台位置,总长30km,导线型号采用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地线型号采用JLB20A-50型铝包钢绞线。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14240万元,业主自筹。
七、建设工期:4个月。2019年5月至2019年8月。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相关镇(街)线路路径同意意见;国土局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说明函;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说明。
九、招投标事项:项目业主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川发改〔2018〕23号)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其它规定的相关手续。
十二、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核准文件只能延期一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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