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干部群众:
2016年春节将至,泸县纪委监察局祝您节日快乐,阖家幸福!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各级党员干部务必严格落实“八个严禁”,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干部群众如发现以下违纪情况且有明显线索的可向县纪委举报。
1.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和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2.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大吃大喝;
3.违规使用公车;
3.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4.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实物等;
5.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6.党员、干部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7.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
举报方式
1.来信请寄:四川省泸县福集镇花园路277号,泸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邮编:646100
2.来访请到:四川省泸县福集镇花园路277号,泸县纪委监察局
3.电话举报:12388
4.网络举报:lxjw2014@126.com
中共泸县纪委泸县监察局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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