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泸县交通运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县交发〔2019〕18号)
泸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泸县交通运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交管站、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按照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泸州市交通运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市交安〔2019〕179号)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实际,制定了《泸县交通运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泸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3月24日
泸县交通运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2019年3月16日9时许,古蔺县茅溪镇马跃村10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6人受伤。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清醒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尽快补齐短板,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扼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紧盯道路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和事故预防,突出重点,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消除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有效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和水平,有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大幅减少。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不发生重大及以上道路运输行车事故,全年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持续下降,推动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道路交通源头管控专项整治
1、加强运输企业监管。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市场准入,依法督促客运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
2、督促企业加强驾驶人管理。加强驾驶员培训,着力提高驾驶人安全、法制、文明意识和驾驶技能。要针对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从业资格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对今年以来所有客运车辆发生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进行倒查,对多次违法的客运驾驶人要强制进行培训,情节严重的要调离驾驶岗位;对被公安机关吊销驾驶执照的违法驾驶人,要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针对恶劣天气影响等特点,开展客运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人应急处置能力。行车前,要将每条客运线路的交通状况、限速情况、气候条件、沿线安全隐患路段情况等信息告知驾驶人。要重点开展客运车辆“安全带.生命带”行动,督促驾驶员严格执行“乘客不系安全带不发车,中途擅自解开安全带不行车”要求。
3、督促企业加强机动车管理。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对车辆维护和技术管理制度进行梳理,严格车辆二级保养和例检制度,大中型客货车要按期进行审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容器按规定进行检验。确保车辆不带病运行。客运车辆安全设施设备必须完好,驾乘座位安全带必须能确保正常使用。
4、加强车辆动态监管。对道路运输企业3G视频监控和GPS安装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清理,加强对企业监控平台的督促和管理。督促企业加强对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乘客对驾驶员进行干扰等状态的监控,及时对驾驶员发出安全指令和警示提醒,对GPS监控平台发现的超速、屏蔽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5、强化超长客运和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督促超长客运企业认真梳理长途客运班线运行路线路况,根据运行时间合理调整发车时刻,对尚未落实接驳运输的线路,要继续严格执行超长客运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制度,防止驾驶人疲劳驾驶,凡没有建立中途休息点、不能实现驾驶人落地休息的线路,要坚决停运。旅游客运重点要落实出车前安全检查,要加强对报停车辆旅游牌证的集中管理,严防私拉乱跑。要以旅游包车车籍地为核心,严格审批旅游路线,严禁发放加盖公章的空白包车牌证,严查擅自变更旅游行驶路线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运管所、各镇(街道)交管站
(二)开展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专项整治。
要加大对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事故多发等危险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进一步加大公路波形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力度,新建农村道路要严格落实安保设施“三同时”要求,已建道路要迅速查漏补缺,加快完善安防设施,暂不能整改的,要做好安全防范,设立警示标志,全面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要加强对边建设边通车的施工路段的现场安全管理,完善施工作业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采取临时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专人指挥车辆安全有序通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责任单位:县养护段、局工程股、各镇(街道)交管站
(三)开展道路交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
要采取定点检查、流动检查等措施,协调公安部门运用卡扣测速、区间测速等手段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车速和流量管控,全面提升路面检查率。重点查处营运车辆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节日期间农村“酒驾”以及驾驶员闲聊、接打手机、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对7座及以上小型面包车和客运车辆要严格落实“六必查”;要加强长途车辆的管理,重点整治“三超一疲劳”、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要集中整治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严重超载和小型面包车非法营运等非法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运管所、县路政大队、各镇(街道)交管站
(四)开展面包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协调各乡镇(街道)开展辖区内面包车车辆登记、造册和教育培训工作,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对营运面包车车辆及企业的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培训教育,强化对客货运输企业、车站、汽车维修企业的管理,加大对涉嫌“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加强面包车安全管理,强化交通安全培训教育,狠抓路查路检,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协调教育体育部门对学校用车进行清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发现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情况及时制止并会同公安、教育等部门严肃处理。协调旅游部门加强对涉旅用车的管理,严禁涉旅企业参与非法营运,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并会同公安、旅游等部门严肃处理。协调住建、水务等相关单位对所管辖领域内在建工程用车进行清理,杜绝工程项目人员参与非法营运,及时制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县运管所、各镇(街道)交管站
(五)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三轮车治理专项整治。
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继续深化三轮车专项治理,进一步巩固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全面清理三轮车改装、维修企业,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行为。加强三轮车非法营运治理,进一步规范营运行为。
责任单位:县运管所、各镇(街道)交管站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3月31日)。
牵头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细化专项整治方案,于2019年3月30日前报局安办。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4月1日—5月20日)。
要对照方案开展整治,要动态开展执法式检查。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查处、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5月21日—5月31日)。
要及时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9年5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包括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先进典型经验、活动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建议)汇总后报局安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邓基祥同志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安办。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保安全保稳定的头等大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根据本行业、本辖区实际制定详实的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把责任、任务、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岗位,通过层层抓落实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强化宣传教育。要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专项整治期间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以及手机短信、户外传媒等形式,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基本常识,提示广大驾乘人员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驾驶,文明乘车,争取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
(三)强化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处理,对该移送、抄告的案件要及时移送、抄告,对非法违法车辆驾驶人处理后还要进行教育培训,不能以罚代管,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乡镇、运管、交警“三级”教育培训后,方可重新开车上路,提高违法成本。要把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的缺失作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点,做到工作无盲区,检查无死角,隐患无遗留,全力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强化工作协调。各单位要积极与公安、教育、应急、市场监管、水务、住建和乡镇等部门对接,协调好相关工作,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报送信息,从即日起,每周五向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周开展工作情况,5月25日前将所有工作汇总上报。资料报送联系人:李凤,联系电话8192986,电子邮箱lx8192986@126.com。
附件:
泸县交通运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基祥(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晓波(党组成员、副局长)
陶 盛(党组成员、副局长)
文 茂(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龙良学(交战办主任、安全总监)
成 员:楚泽伟(运管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雷 波(路政大队大队长)
杨 逆(公路养护段段长)
赵 波(交通工程安全质量服务中心主任)
陈言平(办公室副主任)
罗 云(政策法规股股长)
张 茂(工程股副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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