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低保。5月,救助城镇低保1294户、1455人,当月支出城镇低保金56.96万元;农村低保18477户,22751人,当月支出农村低保金439.41万元。1-5月,累计救助城镇低保7361人次,发放城镇低保金231.175万元;农村低保113410人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177.39万元
二、特困人员供养。5月,救助特困供养人员9086人,其中,分散6970人,集中2116人,集中供养对象标准为650元/人月,分散供养为400元/人月,集中由县财政直发,分散由各镇(街道)财政直发。5月,发放分散特困供养金280.2万元,集中供养金137.54万元。
三、临时救助。1-5月,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共救助44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9.28万元。
四、社会救助举报电话:泸县民政局:8192174
附件:社会救助人员名单(包括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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