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泸州职工的医保个人账户配偶子女父母都能用 来源:县医保局 发布时间:2019-03-13 10:2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为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 。从3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在原支付范围基础上,可扩大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部分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互济共用。每3个月集中申请报销一期(即6月、9月为集中申报期),待医保信息系统改造完成后,可直接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缴纳相关费用。 智能标签: 本月 泸州 职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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