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保局启动2018年下半年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I类门诊特殊疾病申报工作。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I类门诊特殊疾病包括:高血压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糖尿病、肝硬化、痛风、结核病、青光眼、精神类疾病等共计26个病种。
本次I类门诊特殊疾病申报时间为9月1日-9月30日,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应根据申报病种及泸市人社发[2018]7号文件规定的认定标准提供相应的纸质资料,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出院证明书或门诊诊断证明书、半年或一年以内的病情相关资料(如化验报告、检查报告、出院证、住院病历等)。符合I类门诊特殊疾病的参保居民,向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纸质资料。
本次申报I类门诊特殊疾病的人员不再组织集中体检,县医保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I类特殊疾病人员的相关病历资料进行集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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