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发改函〔2018〕9号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和喜•翡翠半岛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的批复
泸县和喜安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和喜•翡翠半岛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意见的申请》收悉。根据《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原则同意和喜•翡翠半岛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现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喜•翡翠半岛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泸州市泸县玉蟾街道草街北段544号。
三、建设工期:2年。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50726㎡(约76.09亩),总建筑面积144764.01㎡。其中:商业用房面积4846.53㎡,住宅用房面积96596.80㎡,配套用房面积380.9㎡,地下建筑面积42939.78㎡。业主委员会用房35㎡(不计入总建筑面积)。同时建设给排水、供配电、供气、弱电系统、道路广场、绿化、亮化等基础配套设施。
五、项目性质:新建。
六、项目总投资:57320万元。
七、主要耗能种类及能源结构:电、天然气和自来水。项目建成运行年耗电318.66万千瓦时,天然气39.46万立方米、年耗自来水28.78万立方米。年综合能耗折算年耗煤895.45吨。
请你们在项目设计、建设和使用过程中,认真落实节能评估报告表及其评审意见提出的节能措施,并加强用能管理。若项目建设方案及能源品种等发生重大变更,你们需重新编制节能报告表报我局审查。
此复。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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