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发改〔2016〕20号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国网四川泸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泸县城北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配套工程项目核准的
批 复
国网四川泸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泸州泸县城北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配套工程项目核准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泸县城北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配套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泸县玉蟾街道办事处龙华、五通庙等村。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1、城南35kV变电站扩建35kV出线间隔1个,增加母线PT间隔及相关设备。
2、新建城北至城南35kV电力线路1回。线路起于新建110kV城北变电站,止于已建35kV城南变电站,新建线路全长约8.25km,其中新建架空线路约7.0km,电缆约1.25km。
3、开“π”35kV电力线路1回。线路起于35kV洞石线π接点(北侧π接点位于洞石线60#杆小号侧约15米处,南侧π接点位于61#杆大号侧约15米处),止于拟建110kV城北变电站,新建线路全长约7.1km(其中北侧长约0.35km,南侧长约6.75km)。
4、改接35kV电力线路1回。线路起于35kV火嘉Ⅰ线改接点(改接点位于38#杆大号侧约205米处),止于拟建110kV城北变电站,新建线路全长约1.4km。
四、项目总投资:1245万元。
五、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泸县固定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泸县发改节能登记[2016]05号)。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请你们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使用等相关手续。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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