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公安局
关于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所、室、队:
为加强对谁信用习题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县局决定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领导小组及组成人员
组 长:鄢书平 党委副书记、政委
副组长:苟治权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祥建 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 华 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家祥 党委委员、副局长
孔朝晖 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国平 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
付小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政工监督室、办公室、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治安大队、禁毒大队、网安大队、法制大队、食药安大队、经侦大队、刑侦大队、国保大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分管副局长孔朝晖兼任办公室主任,法制大队长唐继香任办公室副主任,尚灵谦为联络员。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全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日常工作和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结合实际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方案;协调督促各责任部门履行工作职责和完成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泸县公安局
2017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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