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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公安局 关于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5 09:55:00 浏览次数: 【字体:

县公安局

关于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

  

 

各所、室、队:

     为加强对谁信用习题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县局决定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领导小组及组成人员

 长:鄢书平  党委副书记、政委  

副组长:苟治权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祥建  党委委员、副局长

            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家祥  党委委员、副局长

        孔朝晖  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国平  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

        付小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员:政工监督室、办公室、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治安大队、禁毒大队、网安大队、法制大队、食药安大队、经侦大队、刑侦大队、国保大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分管副局长孔朝晖兼任办公室主任,法制大队长唐继香任办公室副主任,尚灵谦为联络员。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全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日常工作和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结合实际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方案;协调督促各责任部门履行工作职责和完成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公安局

                                2017年11月25日


泸县公安局 关于成立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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