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发改〔2017〕193号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泸县太伏派出所维修改造工程
立项的批复
泸县公安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泸县太伏派出所维修改造工程立项的请示》收悉。经审核,原则同意建设,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泸县太伏派出所维修改造工程。
二、项目代码:2017-510521-50-01-200178。
三、项目业主:泸县公安局。
四、建设地点:泸县太伏镇。
五、建设性质:改建。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接警大厅、办案区院坝维修改造。
七、总投资:48万元。
八、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九、建设工期:1个月。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相关手续未取得前不得动工建设。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8月1日
抄送: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印
(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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