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记者从泸州市工商局获悉,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在办理相关业务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据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9月25日起,四川省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适用于各类市场主体,以“减证”推动“简政”。在2015年9月25日以前设立登记,且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在今年底前申请换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以免影响今后经营发展。
之前已领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再换照,由工商部门与相关部门后台共享信息。已吊销营业执照和已宣告破产的企业无需换发,可直接办理注销手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须按程序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方可换照。
市工商局提醒,尚未换照的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可以登录泸州市工商局门户网站查询相关业务。另外,原已换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类市场主体,无须再次换照;根据有关规定,此次对个体工商户不实行强制换照,原证照继续有效,自愿换照不收费。相关业务也可以拨打电话0830-3114617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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