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0名,其中:消费者9名;经营者3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3名;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5名。
(二)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人员5名。
(三)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产生方式
1、消费者参加人和旁听人员由我局委托泸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推荐产生。凡在泸县范围内的消费者和社会各界人士,有意参加者可于2010年7月12日(星期一)至7月16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泸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报名(地址:泸县工商局三楼12315指挥中心,联系电话:8171135)。报名结束后,由泸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在报名的人员中推荐产生消费者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员。若报名人数不足时,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均可推荐为消费者参加人或旁听人员;差额部分由泸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再行推荐消费者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员。
2、经营者参加人由我局委托泸县建设局推荐产生。
3、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参加人由我局发函聘请。
二、消费者参加人的报名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居住地在泸县范围内;
(三)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水平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热心公益,有较强的责任心。
三、参加听证会的新闻媒体由我局邀请。
泸县物价局
二0一0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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