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首批进口冷链食品进入集中监管仓
1月29日,泸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从即日起,凡进入我县的进口冷链食品,在储存、销售、加工前须进入集中监管仓,经样核酸检测和全面预防性消毒,取得《出仓证明》,方可上市销售。
日前,泸县首批1.5吨乌克兰牛肉进入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驻仓工作组人员查验了该批货的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和追溯信息,对车身外部消毒后,引导至作业区,经作业人员核酸采样和全面预防性消毒后,转运至冻库暂存,待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由驻仓人员开具《出仓证明》,指导冷链食品经营者在“川冷链”追溯平台上传信息后,办理出仓手续。
泸县建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主要是从源头监管,通过对进入本县的进口冷链食品再一次实施消毒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把握主动权,有效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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