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宋军率队督查沱江流域河长制工作。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水务局、海潮镇相关负责人陪同。
宋军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海潮镇小白村和流滩坝村沿岸环境、河流水质和沿岸砂石场等情况,并听取了海潮镇就沱江流域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宋军要求,要加强河长制工作宣传引导,重点讲解河长制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偷排乱排污水的辨别方法等内容,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开展河道清理工作,加强对污染物的打捞和源头治理,保持河面干净整洁,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切实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要加强河道采砂监管,严格督查问责,畅通举报渠道,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好良好水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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