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名单的公告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5-05-21 2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医疗机构不按规定申请校验的,登记机关应当责令其在20日内补办申请校验手续;在限期内仍不申请补办校验手续的,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泸县卫生健康局准予登记的9家医疗机构(见附件)未按规定申请校验,在限期内仍不申请补办校验手续,现依法注销以下9家机构持有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未按规定申请校验的医疗机构名单

 

泸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21日

附件

未按规定申请校验的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许可证号

地 址

主要

负责人

1

太伏镇大坪子村第六卫生室

PDY16079351052117D6001

泸县太伏镇大坪子村4社龙王田

徐泽银

2

太伏镇石坝村第二卫生室

PDY16061151052117D6001

泸县太伏镇石坝村3社甘堰塘

任义柏

3

太伏镇新石村第四卫生室

PDY16037151052117D6001

泸县太伏镇新石村6社蒙子湾

宋富树

4

太伏镇照南山村第一卫生室

PDY16038X51052117D6001

泸县太伏镇照南山村6社六角岚凹

王远清

5

得胜镇顺民村第一卫生室

PDY06052251052117D6001

泸县得胜顺江社区人民路130

何连洪

6

得胜镇上顶山村第三卫生室

PDY06020751052117D6001

泸县得胜镇顺江社区人民路207

刘士源

7

得胜镇白象村第五卫生室

PDY06009851052117D6001

泸县得胜镇白象村344

石自杰

8

百和镇兴隆嘴村第三卫生室

PDY18030551052117D6001

泸县百和镇兴隆嘴村2

徐泽强

9

福集镇万宝村第二卫生室

PDY01095551052117D6001

泸县福集镇万宝村8

陈焜


泸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注销 医疗机构执业 许可证 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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