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6 日,泸县发生6.0级地震,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伤。县医保局立即组织干部职工投入抗震救灾工作当中,切实做好灾后医疗保障工作。
对照省医保局下发的《泸县地震灾后医疗保障九条措施》和市医保局提出的十项措施,县医保局主动联系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核实因灾受伤人员参保情况,对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灾受伤人员,实行“不设待遇等待期、参保即可享受相关待遇”的应急措施;对承担因灾受伤人员救治任务的泸县人民医院,及时预拨医保基金50万元,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对因灾导致需急救、抢救的受伤参保人员,其必须使用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加大地震灾区地点医药机构监管力度,现场检查及监测定点医药机构42家次,坚决打击利用地震灾情欺诈骗保和恶意涨价行为。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继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为受灾群众医保参保缴费、待遇享受、费用结算等提供便利,确保受灾群众应保尽保、应医尽医、应助尽助,充分发挥地震灾后医疗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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