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泸县始终坚持统筹、整合、提升原则,整合政策、资金和队伍三大要素,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保障水平。
一是联结资金强保障。紧抓改革试点先机,整合投资新建、设施改造、能力提升等各级各类资金,出台《泸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时足额兑现各类补贴,推动各项养老优惠政策落实落地,为养老育幼基础发展、服务供给、新业态培育等项目提供资金保障。
二是联结政策搭平台。抢抓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试点机遇,通盘考虑全县养老服务用地,落实用地供应计划,明确1个县级失能照护中心、3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用地位置和规模,依托农村土地改革、易地扶贫搬迁等政策,在喻寺镇谭坝村划拨康养用地10.89亩、嘉明镇狮子山村腾退2200平方米房屋建成养老服务中心和幸福大院,保障养老服务基本用地需求。
三是联结人才优队伍。按照“政治强、素质优、业务强、服务优”标准,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敬老院院长13名,提升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能力;及时足额兑现敬老院管理人员工作年限岗位补贴,增强敬老院从业人员吸附力;定期组织开展素质拓展、基地培训、岗位练兵、专业授课、技能竞赛等,年均培训提升养老专业人员500余人次,推动实现从业人员全覆盖技能培训、全方位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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