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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多措并举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12-30 12:21:26 浏览次数: 【字体:

入冬以来,县民政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理念,健全工作制度机制,织密民生保障网,主动作为,积极应对,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一是及时足额发放保障资金。印发《泸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低保管理工作的通知》(泸县民发〔2019〕41号)、《泸县农村敬老院财务管理规范》等规范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孤儿等审核审批,确保民政各项资金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加快低保审核审批,确保2020年第1季度低保金于春节前足额及时到户到人;完善主动发现机制,通过“大排查、大走访、大救助”,对生活陷入困境的贫困风险户给予2000元/人·年的生活补助金;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二是开展救助关爱行动。实施24小时流浪救助管理,与公安机关连通信息,通过DNA、人像比对、网络推送、流出地协查等方式,及时将流浪乞讨人员安全护送回乡,入冬以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6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全县13000余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岁以上高龄老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助医、助洁、助农等服务,县民政局不定期对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开展督查检查。

三是全覆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在全县民政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开展违规使用取暖设备、卧床吸烟、院民出入不规范、消防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列入闭环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督促整改落实;将特困供养对象、孤儿、精神患者等重点民政对象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各镇(街道)、监护人,及时报告人员去向,保障对象安全。

县民政局 多措并举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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