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凌晨4时33分,泸县发生6.0级地震。面对灾情,泸县政法系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以最快速度奔赴抗震救援主战场,做细做实抗震救灾和维护稳定各项工作,将抗震救灾作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成果体现。
一是靠前指挥,组建政法先锋队。政法系统迅速响应,成立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石磊,副县长、公安局长陈晓峰等政法系统“一把手”领导多次赴玉蟾街道、福集镇、嘉明镇等灾情一线指挥救灾工作。依托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网格,以“天网工程”“雪亮工程”“慧眼工程”等视频监控系统作为技术支撑,实现对抗震救灾工作“点对点”扁平化指挥。政法系统组建抗震救灾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成立抗震救灾“党员先锋队”、抗震救灾工作队、抗震救灾志愿服务队三支队伍奔赴救灾一线。截至目前,全县政法系统共有1200余名政法干警、356名驻村辅警(网格员)、32名铁路护路队员、1500余名平安志愿者参与抗震救灾。
二是冲锋在前,当好抗震排头兵。全县政法干警按镇(街道)、系统、职责以点带面、协同分工原则,24小时轮岗对玉蟾、福集、嘉明等受灾镇(街道)开展隐患排查、人员转移、治安稳控、交通疏导等工作;镇(街道)政法委员、社治办工作人员、驻村辅警(网格员)充分发挥综治力量,配合抢险救灾官兵、干警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政法系统志愿者到各镇(街道)各安置点开展志愿服务,协助搬运救灾物资和生活物资。截至目前,全县政法系统共出动警力6200余人次,出动车辆1600余辆次,疏散救援群众6900余人,协助转移避险73000余人。
三是发挥职能,全力维护大局稳定。政法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一安置点一临时警务工作站”,派出由政法系统、卫生系统、属地应急力量等组成的工作组全力维护121个集中安置点的公共秩序,并对安置点7万余名群众登记造册。部署警力对震中现场、受灾严重镇(街道)、学校、医院、企业等重点单位和部位开展巡逻,严防涉灾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县司法局组织“党员先锋队”深入灾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特殊管控人员走访,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鉴定、心理疏导等服务。县法院坚持“救灾+办案”两不误,在救灾帐篷内完成审判工作,及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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