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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陈枫率队督导海潮镇森林防灭火、河长制工作

来源:海潮镇 蒋福林 发布时间:2021-03-09 14:50:14 浏览次数: 【字体:

3月8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陈枫到海潮镇督导森林防灭火、河长制工作。县检察院、海潮镇相关负责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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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潮镇党委专题研究森林防灭火工作(扩大)会上,陈枫指出,要提高敏锐性和警觉性,严格按照“预防为主”原则,压实各方责任,紧扣实际,紧密配合,强化各项措施,摸清底数,做好自查自纠,继续把森林防灭火工作抓实、抓细,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会后,陈枫一行先后来到尖山村、森林防火检查点和海潮河堤防,实地了解了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应急队伍配备、应急物资储备和河长制等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了有关负责人的汇报,并就进一步抓实抓细森林防灭火、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强调。

陈枫要求,要紧盯涉林区域的火灾安全,进一步做好宣传,加强管控,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村民防火意识,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要严格落实河长制,坚持“标本兼治”,高度重视,统筹兼顾,把河长制工作纳入重要日程,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切实改善水质和水生态环境。

县检察院 党组 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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