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陈枫到海潮镇督导森林防灭火、河长制工作。县检察院、海潮镇相关负责人陪同。
在海潮镇党委专题研究森林防灭火工作(扩大)会上,陈枫指出,要提高敏锐性和警觉性,严格按照“预防为主”原则,压实各方责任,紧扣实际,紧密配合,强化各项措施,摸清底数,做好自查自纠,继续把森林防灭火工作抓实、抓细,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会后,陈枫一行先后来到尖山村、森林防火检查点和海潮河堤防,实地了解了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应急队伍配备、应急物资储备和河长制等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了有关负责人的汇报,并就进一步抓实抓细森林防灭火、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强调。
陈枫要求,要紧盯涉林区域的火灾安全,进一步做好宣传,加强管控,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村民防火意识,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要严格落实河长制,坚持“标本兼治”,高度重视,统筹兼顾,把河长制工作纳入重要日程,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切实改善水质和水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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