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来源:县防指办 发布时间:2020-02-06 15:33:34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

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泸县防指通〔2020〕4号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经泸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至疫情结束,实行疫情信息有奖举报,现通告如下。


 

一、重点提供泸县辖区最近14天内,从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返乡和来泸县人员及确诊、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中,不配合村(社区)调查、刻意隐瞒相关信息、不按规定居家隔离、不接受诊治行为的人员。


 

二、举报者应向被举报对象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进行举报,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相关情况。所提供的信息经核实后,确属为我县未排查登记人员的,由被举报对象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对首次举报者给予每次100元—500元的奖励。


 

三、我们将依法做好举报者的隐私保护,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线索。


 

四、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返乡或来泸县人员及确诊、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人员,不主动登记,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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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关于 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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