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交易、宰杀疫情防控工作,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部职工取消休假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工作中。
检查动物交易市场
泸县研究制定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南》,落实防控工作措施,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的排查。经查全县共计野生动物养殖场81家,现在正养殖的68家,存栏数量89.9485万只(头),驯养的主要品种有竹鼠、豪猪、黑斑蛙、蟾蜍、蛇、鸵鸟、野鸡、野鸭等。
现场排查野生动物养殖
检查豪猪养殖情况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封控隔离为主,告知养殖场主在疫情期间严禁野生动物交易、贩卖、宰杀,并与其签订承诺书。
对梅花鹿养殖场进行监管
泸县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落实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封控隔离的通知》的标准封控隔离在繁人工繁育场,在场内张贴告示,明确落实养殖场主为责任人、各自然资源所为监管责任单位,公布举报电话。对全县54处野生动物交易市场(农贸市场)进行排查、关闭。安排24名林区护林员就各自管控林区,每天开展野生动物疫情监测、野生动物栖息地巡护。
张贴的告知书
“目前,我们已经暂停了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政许可,对未经许可开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养殖场移交林业公安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要求进行查处。”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柯彬表示。
泸县将组织专业队伍继续开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检查,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落实专人对养殖豪猪、竹鼠、野鸡、野鸭、孔雀的数量进行清点,建立数量台账,管控交易、贩卖、宰杀。对敢顶风售卖人工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商贩,提供人工驯养繁殖野生动物货源的养殖场予以依法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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