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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2022-02-18 17:40:1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卫 生 健 康 委
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银保监会
民航局
2022年2月18日

  附件: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 部门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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