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部署,2019年3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形成统一的审批流程、统一的信息数据平台、统一的审批管理体系和统一的监管方式。
2019年3月28日下午,国务院召开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改革试点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做法,部署推动改革工作。
2019年3月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写要点的函》(建办发电〔2019〕14号),对各地实施方案编写提供了指导。2019年4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编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机发〔1953〕号),要求各市州政府于2019年4月27日前将本地《实施方案》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核,2019年5月10日前经政府会议通过并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印发后,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并抄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出台目的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三、制定依据
(一)《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二)《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写要点的函》(建办发电〔2019〕14号)
(三)《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
(四)《关于加快编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机发〔1953〕号)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期限
(一)执行范围:泸州市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建设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的审批事项。
五、重要内容解读
一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全流程: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全覆盖: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二是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 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http://zjj.luzhou.gov.cn/ztzl/gcjsxmspzdgg/content_632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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