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2/27 12:33:21

支持环保和节能(公民)

来源:泸州财政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1-05-19 08:35:00 浏览次数: 【字体:

1. 202111日至202212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

2.20157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财税〔201578号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财税〔201578)

3.201557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财税〔201551号)

4.201557日起,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财税〔2015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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