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省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四巡查组到我县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人员陪同。
督查组深入泸县汇兴·东岸项目,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两种方式对该项目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和施工现场实体进行督查,重点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和落实情况,安全文明施工、脚手架、临时用电、建筑起重设备的设置和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落实。
督察组强调,一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建筑企业要加强自查自纠与隐患整改,认识建筑领域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重要性。二要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2.0落实到位,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发生。三是要提升安全生产素质,加强开展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频次,提高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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