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自泸州开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以来,泸州市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推行“1+N”工作机制,采取多部门联合“打捆式”督查,并从督查前、督查中、督查后三个阶段全面统筹,有效推动食品安全工作落地落实。
据了解,“1+N”工作机制是,坚持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主线,以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食品安全部门联合督查为抓手。联合督查组是由市委目标绩效办、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打捆式”督查。
督查前,联合督查组对督查内容逐项细化分解,形成督查清单,明确人员分工,确保责任压实到个人;督查中,坚持查问题和查责任落实相结合,严格按照清单内容逐项督查,确认创建工作开展是否按任务节点高效推进、按时完成;督查后,各组将督查情况及时、准确反馈至市食安办和市委目标绩效办,市食安办和市委目标绩效办以联合通报形式将问题点对点交办各区县。
督查中,联合督查组围绕食品安全中心工作和创建的重大任务,采取“听、查、看、访、督”工作法,统筹运用领导访谈、新闻督查、专项督查等形式,以责任是否真正落实,思路举措是否务实管用为重点,聚焦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构建、创建工作机制建设、点位打造、宣传执行、氛围营造,以及群众知晓率、满意度、参与率等难点,及时发现问题,并着力宣传、推广决策落实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市食安办联合市委目标绩效办每月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必要时组织开展暗访活动,切实增强督查实效,确保全市食品安全等各项工作真正落地落实。
截至目前,泸州市已集中开展两轮创建督查,共督查点位125个,发现问题点位32个,通过梳理亮点清单、问题清单、意见建议清单解决问题69个,解决问题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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