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依托“四项行动”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行动展示新时代泸县检察队伍的新业绩、新形象。
开门纳谏行动。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企业家、律师、案件当事人等40余名代表以及学校、相关单位分别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3次,共征集意见建议49条。依托“送法进企业”活动,收集企业人员意见建议2条。向辖区内32个部门、单位及镇(街道)发出征求意见函,收集意见建议4条。针对县委政法委反馈的12项问题建议,召集部门负责人及时研究,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
环境保护行动。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针对履职过程中发现的新建看守所周围随意倾倒建筑垃圾问题,组织干警到具体地点进行现场查看,检验垃圾清理情况,确保堆放垃圾得到及时清运。发送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建议7份,切实维护公众利益,维护良好生态环境。深入镇村开展公益诉讼案件调查4次,重点就接收到的某镇中学周边随意焚烧生活垃圾问题到实地进行核实查看,维护村民良好居住环境。
司法救助行动。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15起“事实孤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格局,建立多元救助机制,发放司法救助金12万元。针对一起案件中符合“事实孤儿”认定条件的被害人子女,及时与其所在街道、社区、民政部门沟通,联合召开“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协作交流座谈会,推动相关社会保障加快落地落实。
法治宣传行动。组织干警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公益诉讼、行政检察工作宣传及“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活动,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20余份,收集案件线索1条。深入乡镇开展“禁毒铲种”专题宣传活动,与县法院共同开展“以案释法”禁毒公开庭审和普法宣传。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组织干警到泸县城北小学校,为300余名师生讲授“健康人生、无毒青春”主题法治宣讲课。联合致公党泸县委员会、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芒果V基金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快乐脸盆计划.大同小学”公益活动,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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