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药以安为先。一勺油、一碗米、一桶奶粉,看似家常小事,然而其质量安全,不仅关乎百姓的身体健康,更是百姓安全感、幸福感的基本要求。
2020年,泸州市以“四个最严”为遵循,以“党政同责”为引领,以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为抓手,以推进智慧监管为支撑,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守住了不发生较大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底线。
从严监管,筑牢食药品安全防线
查验证照、提取样品……1月5日一大早,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食品药品检验所工程师谭静和同事前往汇通超市西城御景点,开展抽样工作。
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一刻也不能松懈。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泸州市全面关停了活禽交易市场,严禁野生动物交易,全面取消了群体性聚餐和坝坝宴,快速建立了冷链食品全链条信息追溯体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疫情期间,泸州市共检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含入场销售者)18831户次、冷冻冷藏库房2179个次、商超等食品销售者10376户次、餐饮单位14772户次;采集环境类样本1987份、从业人员样本1677份,冷链食品样本2192份,未检测出核酸阳性样本。目前,全市共有773家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或第三方冻库在“川冷链”完成备案登记,录入往来供销单位1007家,申报进口冷链食品157批次。
食品、药品的安全、放心,也是老百姓最基本的诉求。2020年,泸州市以食品药品安全抽样检验为抓手,保障质量安全第一关。全市完成食品监督抽检16855批次,不合格1432批次,合格率91.50%,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和信息公布均做到100%;完成药品抽检1133批次,其中不合格44批次。
食品药品安全,重在监管。2020年,泸州市强化市场监管手段,将传统的监管模式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细化民生实事监督,守住“舌尖上的安全”。在江阳区、泸县、合江县三个区县先行试点食品小经营店、农村群宴食品安全线上监管,利用信息化技术,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严防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目前全市食品小经营店上线7779户,农村群宴乡厨上线1640人。全市配备乡镇(街道)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200名,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1630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1576名。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全覆盖”,全市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3482份。推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记录182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台账5893条。开展食品小作坊治理提升,指导督促泸县进行全省示范试点小作坊建设。持续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全市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率为100%。
源头治理,保障食品安全
从田间到餐桌,一棵蔬菜、一个鸡蛋,都牵动着千家万户。食品安全的源头在农产品,该如何加强治理?泸州市狠抓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农业投入品管控,从源治理,保障食品安全。
坚持标准先导,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目前泸州已制定糯红高粱有机种植技术、白酒酒庄原粮种植技术、籼型杂交糯稻绿色生产技术、丫杈猪生产技术、酿酒专用高粱生产技术、泸州林下土鸡饲养管理技术、“光之味”甜橙生产技术等地方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技术的实践应用,实行二维码追溯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引导农业生产主体开展标准化基地建设。在种植业方面,全市高标准农田已达11.8万亩。在畜禽养殖方面,自2018年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以来,全市新(改、扩)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201个,其中创建部级标准化示范场2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场20个。在水产养殖方面,全市成功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5个,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3个,2020年已成功申报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4个。
从重处罚,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药品关系民生福祉。泸州市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重拳出击、绝不手软,切实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2020年6月-10月,泸州市开展了市场乱象整治“五大执法行动”。其中,在“地沟油”专项整治中,抽检食用油品140个批次,不合格13个批次,重点查处了泸州某公司非法收运餐厨废弃油脂案、泸县某中学食堂采购使用散装食用油案等一系列违法案件。在“调味品质量”专项行动中,严厉查处了合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等一系列违法案件。
2020年,泸州市开展了食品药品、价格和防疫物资等专项检查整治,立案调查1519件,涉案金额501.78万元,有效维护了食品药品安全和生产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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