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以“关爱成长法治护航“为主题,从转变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入手,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双向、全面保护,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坚持诉源治理,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涉未综合司法保护,对刑事案件中反应的未成年人无证无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黑校车”、校园未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未持续贯彻“一号检察建议”等问题,主动到城北分校、泸县二中、百合镇土主中学等学校及周边调查取证,向辖区内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份,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有效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持续开展预防校园性侵制度,保障学生生命健康安全。
二是健全家庭教育,督促不称职家长“依法带娃”。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妇联等八部门成立“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探索建立起家庭教育指导沟通协调机制和服务体系。开设以家长教育为核心的“第一课堂”,在明确案件相关未成年人的涉罪情况与家庭教育缺失密切相关后,联合县妇联指派专业家庭教育指导老师对监护人进行面对面指导。针对涉罪错未成年人案件背后存在家庭监护缺位、法治教育意识淡薄、亲子沟通障碍等问题家庭,分别向5对监护人制发《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向3对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三是推进“两项制度”,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入职查询制度,建立教育从业“黑名单”,向县教育体育局和县公安局分别发出协助查询函,对全县在职的9228名教职员工开展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查询新增教师1417名,把好教师入职关。推动强制报告制度,对旅馆业管理不规范、未依法履行强制报告等问题,以检察意见形式建议县公安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目前已对2家宾馆经营者处以行政处罚,均已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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