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泸县召开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30周年座谈会,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宋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县级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就“一法四条例”等法律法规、服务残疾人事业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及下步打算作了交流发言;残疾人法律工作者代表、四川时代永嘉律师事务所律师、泸县残疾人法律援助站特聘律师涂国仲就《残保法》和有关残疾人条例实施以来对残疾人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发生的变化和现存的问题作了交流发言;泸县肢体残疾人协会主席、残疾人代表就《残保法》实施以来自身感受及从事基层工作收集到的社会残疾人发展情况和建议作了交流发言。
宋军强调,县级有关部门、各残工委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协调促进残疾人各项事业依法依规长效进步,继续贯彻落实好相关法规政策;要利用新时代新机遇,有针对性地为残疾人事业补短板、强弱项、办实事、解疑难,凝聚各方力量统筹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要增强法治觉悟,力践知行合一,利用残疾人相关节日庆典持续开展行之有效的普法宣传教育,增强残疾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营造社会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浓厚氛围。
28个残工委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政法委、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县人大社会建设委负责同志和有关法律工作者、残疾人代表、县残联全体职工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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