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我县正式启动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工作。
今年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是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轮候家庭,并首次将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和新就业无房大学生纳入租赁补贴发放范围。
本次申请于7月4日启动,7月23日结束,持续20天,申请实行“三审三公示”制度,符合租赁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可到各镇(街道)相应社区领取、提交申请资料,待社区、镇(街道)、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逐级审核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补贴。新增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家庭补贴发放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15日;原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家庭补贴发放时间为每季度末月1日至15日。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本次申请工作从组织领导、审查程序、申报纪律、监督力度上作了明确要求,保证申请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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