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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三举措”强化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监管

来源:县社保局 发布时间:2023-12-06 16:11: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避免工伤保险基金流失风险,县社保局优化监督机制,落实工伤保险内控监管制度,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监管,不断提升全县工伤医疗保障质量和水平。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培训,有的放矢强化政策落地。对医疗机构重点讲解工伤保险政策、服务协议及协议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等规定,让医务工作者把协议规定融入日常工作,严格按照诊疗规范为工伤参保人职工提供合理高效的诊疗服务。对工伤参保职工开展工伤预防课程,宣传工伤保险政策,讲清参保的重要性,引导其利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二是审查与检查相结合,不断规范医疗行为。每月对协议机构申请拨付的医疗费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确保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以及相关医疗服务符合诊疗规范。同时,开展全县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专项检查,对工伤医疗服务和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三是开展年度考核,确保监管落到实处。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原则,分别对我县医疗人员资质、医疗设备条件、医疗管理和医疗服务等方面对协议机构执行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签订服务协议,不合格的解除服务协议。对于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根据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约谈、限期整改、支付违约金、暂停或解除服务协议等形式处理。2023年共考核定点医疗机构3家,新增加定点医疗机构1家。


泸县 三举措 强化 工伤保险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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