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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实现全市首单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药店结算

来源:县医保局 屈祖蓉 卢桂芳 发布时间:2023-03-02 16:50:3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在泸县落实落细,拓宽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渠道,全力为广大参保职工提供便利、贴心服务。3月1日,泸县开通了首批定点药店普通门诊统筹报销结算,成功实现全市首例职工普通门诊费用在药店统筹报销,该患者在泸县药店购买沙美特罗替卡松吸入喷雾剂,将药品费用减去起付线后报销了58.2元。

职工门诊共济制度实施后,参保职工持门诊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均可纳入报销,即可按规定比例和范围实行即时结算。根据我市规定,年度内在职职工最高可报800元,退休职工最高可报1000元。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制度改革,进一步减轻了群众的用药负担,提升了医疗待遇保障水平。

下一步,泸县将把更多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纳入普通门诊统筹结算,扩大医药服务供给,释放医保改革红利。


泸县 实现 全市 职工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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