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正式下达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2022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50户,已印发《泸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中明确了改造对象。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保障范围为经民政、扶贫(乡村振兴)等部门审核认定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唯一住房存在C、D级安全隐患且农户自愿申请农村危房改造的家庭。
《方案》中明确了补助标准。纳入C级危房维修加固改造的,享受0.75万元/户补助。纳入D级危房拆除新建及无房新建的,享受3.5万元/户补助。
《方案》中明确了建设标准。一是质量标准。新改建房屋均应达到抗震设防标准,进一步提高农村房屋建造质量和风貌品质。二是改造建设标准。村危房改造必须保证改造后农房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在提升农房安全性的同时,加强新型农房建造技术的运用,实施建筑节能、建筑风貌、改厨改厕等,提升居住功能,但严禁单纯将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新建住房宅基地面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明确1—3人户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90㎡,4人及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0㎡,每户总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50㎡,同步完善房屋功能分区。改造后房屋承重砖墙厚度不应小于240mm,混凝土砌块墙厚度不应小于190mm,设地圈梁和楼层圈梁,四大角设构造柱,拥有独立厨卫。推荐采用坡屋顶和波纹瓦,新建住房原则上控制为1层。新房建好交付使用后原危旧房屋必须拆除,排除安全隐患。
《方案》中明确了改造实施程序。包括农户申请、村级申报公示、镇(街道)审核公示、部门审批、实施改造、检查验收、规范归档7个阶段。
《方案》还指出,各镇(街道)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落实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巡查制度。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要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审批管理相关规定,不得新增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在审批和建设过程中要全面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四川省农村危房加固改造技术指南》和《泸州市美丽乡村住房建设推荐图集》《泸县“9.16”地震农村住房推荐图集》的宣传推广。新改建房屋均应达到抗震设防标准,进一步提高农村房屋建造质量和风貌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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