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完成2021年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来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李晓波 发布时间:2021-11-04 10:29: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泸县对工伤人员相关待遇进行了调整。调整1—4级伤残人员伤残津贴114人,人均月增加208元;调整生活护理费11人,人均月增加159.18元;调整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105人,人均月增加85元/人。共计补发工伤保险各项待遇27.5万元。2021年10月,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发放数据进行了校验,确保工伤待遇调整兑现、补发到位。 智能标签: 泸县 完成 工伤保险 分享到: 【打印正文】 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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