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和《关于转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人社办〔2024〕72号)规定,我县2025年上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经过“岗位公告”、“个人申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专家评审”等流程,确定拟安置人员29人(见附件),现将拟安置人员信息及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8日,群众对人员安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0830-8191049。
泸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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