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3月18日,用人单位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经用人单位申报、泸县就业局初审,现进行补贴前公示;本次拟补贴共涉用单位1家、2人;补贴标准: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2024年7月13日前按照1000元/人标准,2024年7月13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招用的按照2000元/人标准补贴。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2025年3月24日(共五个工作日),监督电话:8183775、8189640。安置人员就业情况、工资发放如有不实,可在 2025年3月24日前拨打监督电话。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报人社局审核后划拨资金;对公示有异议的,将组织力量予以逐一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泸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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