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各培训机构:
为了更好开展2025年就业创业培训工作,提升职业技能,助力“中国西部工匠城”泸县建设,现邀请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到我县开展2025年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现将培训机构备案所提交资料函告如下。
一、备案原则
就业创业培训主体坚持“公开规范、自愿申报、择优选择、动态管理”原则,对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实行备案审核管理。培训机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审核同意后在办学许可核定的专业(项目)范围内组织开展就业创业培训。
二、备案提交资料
1.《泸县就业创业培训备案表》(见附件)。
2.培训机构资质证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3.教学人员资料。教学人员资质证书、身份证、毕业证、专职教师社保参保缴费记录和劳动合同、兼职教师与培训机构签订的授课协议。
4.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资料。学校外景、内部布置平面图以及能够反映学校设施设备、教室、实训场地等情况照片和资料。
5.其他资料。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其他印证资料。
三、注意事项
1.根据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泸州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民办培训机构在年度评估中被评为C等及以下等级的,不予备案。
2.本次备案有限期为二年。
四、备案资料提交截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到2025年2月28日。备案资料一式三份。请各培训机构将备案资料提交到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1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2270153。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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